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失忆前的我居然是最大反派? > 第67章 识时务是优点(3/3)
好,其中一个是老板的客人,一个一直穿黑衣的家伙,另一个老板也很眼熟,是那个村里祭台旁认识的年轻人。

    原本还以为是个冷漠的家伙,肯定不会来了,这是来吃饭了吧?

    而另外两个人看起来关系更好,一个是喜欢低头的年轻人,他的朋友应该也很喜欢低头,居然低着头趴在那个年轻人背上;

    不会是那种关系吧?

    店老板有点八卦,但考虑到自己的损失,他站出来,问道:“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店里可不让打架!”

    “抱歉啊,老板,损失我会赔偿。”

    黑衣人主动说道。

    “那就好。”老板大叔脾气不错,看上去本来也没生气。

    看着何暮,大叔热情道:“来吃饭吗,小伙子?”

    “是啊。”何暮答道,看向身边的黑衣人,“我朋友买单。”

    “原来是这样,你们是朋友呀,真巧!”

    大叔没有发现异常,他疑惑的看了眼王天王海,“他们两个没事吧?”

    “没事,他们闹着玩的,老板你不用管他们,”黑衣人答道,接着又问道:

    “真不好意思啊,把这里弄的这么乱,我们来帮忙吧?”

    听到这句话,何暮和善的眼神看了过去。

    黑衣人连忙小声解释:“你放心,我不打算做什么,你这么强,我也不敢跟你打。”

    何暮:“不信。”

    黑衣人:“……”

    幸好老板也没有打算让别人帮忙,直接自己收拾起来:“用不着,赔损失就行,你们好歹是客人,客人就是上帝嘛!”

    大叔乐呵呵的招呼何暮和黑衣人坐到椅子上。

    何暮依旧友好的扶着黑衣人,两人之间其乐融融。

    “怎么称呼?”

    “叫我小林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