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手了,一家三口共用生活用品,根本没法直接关联到犯罪行为。”
检察官皱眉道:“那毒品呢?刚才说他房间有吸毒痕迹,这总能说明点问题吧?”
“只能说明他有吸毒史,和作案动机之间还差着十万八千里。”我摇摇头,“法律讲的是直接证据。就算我们分析他吸毒后产生幻觉杀人,法庭上也需要实打实的物证——比如凶器上的生物检材、衣物上的血迹,或者目击证人。现在除了逻辑推理,拿不出一样能钉死他的东西。”
会议室里响起此起彼伏的叹息声。汪法医突然坐直身子:“等等,刚才勘查现场时,管文博房间的垃圾桶里有团揉皱的纸巾,会不会……”
“没用的。”我打断道,“那顶多证明他流了鼻涕。关键在衣服——你们注意到没有,调查记录里说,这孩子从小到大没洗过一件衣服。他妈田莹连内裤都替他手洗,生怕洗衣机损伤面料。”
我翻开管文博的生活照,指着他身上笔挺的校服:“这种连袜子都不会洗的孩子,突然自己处理带血的衣物会怎样?要么慌慌张张扔进马桶冲,要么倒半瓶洗衣液胡搅一通。但血迹里的血红蛋白一旦渗入纤维,没经过专业处理根本洗不干净——尤其是冰毒使用者双手震颤,连扣子都可能系错,更别说仔细搓洗血渍了。”
检察官猛地站起身:“所以他要么把衣服烧了,要么……”
“要么就塞在宿舍某个角落,等着我们去搜。”我抓起车钥匙,“他现在住单位集体宿舍,条件简陋,大概率没有洗衣机。重点找三样东西:吸毒用的锡纸、吸管(证明他近期仍在吸毒),带泥土的鞋子(鞋底草屑能比对现场草坪),还有——”我顿了顿,“内裤、袜子这类贴身衣物。别小看内裤,大腿内侧如果沾到喷溅血迹,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洗。”
汪法医突然一拍大腿:“对!他穿的是运动鞋,鞋带缝隙最容易藏血痂。还有外套袖口,刺击时溅上去的血点说不定还留着!”
“没错。”我点头,“这种孩子有个通病——自以为聪明,其实连基本的反侦察意识都没有。他可能觉得把拖鞋扔了、刀擦干净就没事了,却想不到衣服纤维里藏着最致命的证据。现在立刻申请搜查令,趁他没反应过来,说不定还能在洗衣盆里逮到半泡带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