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地下场子那一刻,风吹来,我才发现自己背都湿透了。
我说:“我带你去医院。”
她却一把攥住我衣角,摇头:“不去。”
“你疯了吧?”我皱眉,“你流这么多血,还逞什么强?”
林菲菲咬着牙,像是连嘴唇都在发抖:“我说不去就不去!”
我知道她的狗脾气,她不想干的事儿,刀架在她脖子上都没用。
我看了她一眼,终究没再说什么,只能换个方向,带她回家。
深夜的小区安静得出奇,连楼道里都能听见鞋底落地的声音。
岚姨已经睡了。
我轻手轻脚打开门,把林菲菲扶进屋,我们都不想吵醒岚姨。
我把她带回了她自己的房间。
我找出医药箱,让她趴在床上,准备给她处理伤口。
“把裙子往下拉一点。”我低声说。
林菲菲倒是没说什么,默默照做了。
那道伤痕就暴露在我眼前,血线弯弯,已经蔓延了整个后背。
她的伤口已经有些干结,但边缘还泛着红肿。
她的皮肤很白,在灯光下几乎发着瓷光,像上好的玉,可那一抹刺破的红却显得格外醒目。
我心头微紧,倒了点碘伏,小心地用棉签擦拭。
她疼的身子微微一颤,手一下子抓紧了床单,被单上顿时扯出几道褶皱。
“你不去医院,这伤口会留疤的。”我开口。
林菲菲轻声说:“留疤也好。”
“你就能永远记得我今天替你挨过一刀。”
我手一顿,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你明知道我恨你,咱们是一辈子的仇人,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问。
林菲菲把脸侧向一边,眼神落在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月光上。
“恨也好,厌也罢,”她轻轻咬着下唇,“不管你对我是什么……总得记住我一辈子吧?”
她声音发颤,但却咬字清晰。
我看着她白皙后背上的那道血痕,心里一阵发堵。
她是那种能把人逼疯的性格——强势、毒舌、偏执、控制欲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