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的是尤四娘行凶作案。吴大郎已然全部招供,你还有不如实招来”。
“怎么可能,不是的,我不是什么吴大郎,我只知道是尤四娘害了我夫君,夫君也并没有对我非打即骂。”
“死性不改,上物证,这是你让吴大郎模仿尤四娘的字,写给粟三郎的情书:我爱君时君不惜,君惜我时我别离,爱恨交织写到此,唱罢却觉死心已死了。
盛邀雅宴阁一聚,但是你也疏忽了,当年你母亲给我恩师也写过同此封一模一样的书信,但不是情书,而是诀别信。你更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两封信都在此,
还有两只一模一样的发簪,是真是假太明显不过了,人证物证据在,你又有何狡辩”?
粟丘氏双眼目闭,无话可说:“罪妇认罪”。
“此案牵涉多案,通报以下:
(一)丘氏女和莫氏子私通罪,按照我朝律法,第七章二十四条,应沉塘处理;
(二)丘氏女和莫氏子谋杀罪,按照我朝律法,第四章十四条,应乱棍打死;
(三)丘氏女强买强卖,犯非法买卖罪,按照我朝律法,第九章五条,应判绞刑;
(四)粟丘氏婚内出轨,按照我朝律法,第七章一条,理应沉塘。加谋杀亲夫罪,应当五马分尸。
(五)粟家长辈不知体恤儿媳照料夫君之辛苦,随意羞辱打骂,犯伤害罪,按照我朝律法,第三章七条,应全家流放。
(六)吴家助纣为虐,养子如此,何其失败,经人举报,贩卖私盐,你吴家仗着在京城的恶势力,没少出力。贩卖私盐罪,按照我朝律法,第五章七十二条,应抄家,财产上交国库。
(七)尤四娘无罪释放”。
“谢大人”。
最后丘氏女判绞,莫氏子乱棍打死,粟丘氏本应乱棍打死,念其对其母的所作所为不知道,也是日久生怨,后容安上报圣上,赐毒酒一盏,粟家一百八十余口全部流放,吴家全部被抄家,三百人口无一生还,收出赃污白银黄金,全部收纳国库。
经“情杀案”牵连出了二十多年前的太师被害案,十年前的贩走私盐案,还替圣上除了吴家和粟家,这一案不仅破三局,还破了圣上的忧心,此后大理寺卿名声大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