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渐渐散去,各家各户都洋溢着久违的喜悦。
角落里,姜建国也分到了一小块带着不少骨头的肉,大概三四斤的样子。
王翠花撇着嘴,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在姜寻一家和他们分到的肉之间来回扫视。
“凭什么他家分那么多?”
她的声音尖细刻薄,压得极低,却充满了不甘。
“他一个毛头小子,不就是运气好抓了猪吗!”
姜建国阴沉着脸,闷头抽着旱烟,烟雾缭绕在他那张不甚甘心的脸上。
王翠花凑近了些,压低声音,语气带着煽动。
“我跟你说,那野猪王最值钱的獠牙,还有那张完整的皮子,肯定都被他小子给私吞了!”
“那玩意儿拿到县里,能换多少好东西!”
“他李长海就是偏心他!”
姜建国猛地吸了一口烟,烟头的火星明明灭灭,映着他眼中一闪而过的贪婪与阴鸷。
白桦村的空气里似乎还弥漫着野猪肉的余香。
村里人茶余饭后,谈论最多的便是姜寻猎猪的壮举。
“那姜寻小子,真是咱们村的能人啊。”
几个聚在村头晒太阳的老娘们,你一言我一语,满是赞叹。
“可不是咋的,以前我还嘀咕他养那狼崽子,现在看,那是咱村的福星!”
另一个语气里带着几分后怕与庆幸。
“有姜寻和雪风在,夜里睡觉都踏实多了。”
这话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
以往那些对姜寻养狼颇有微词的村民,此刻早已没了声音。
他们看向雪风的眼神,也从最初的警惕变成了如今的几分敬畏与亲近。
这通人性的狼,跟着姜寻,确实给村子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姜寻家。
刘兰纳着鞋底,针脚细密。
她瞅着窗外透进来的亮光,又看看坐在炕边擦拭弓箭的儿子,嘴角不自觉地带上笑意。
家里的光景肉眼可见地好起来了。
粮食充足,换了大房子,村民们也对他们家感恩戴德。
儿子越发沉稳能干,成了家里的顶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