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历史军事 > 凡人穿越生存法则 > 第二十六章 改革(2/3)
家,所得财货65归国有,剩下35归船队所得。若所得财货拒不上缴,则吊销营业执照,其它合法经营者可进行剿讨,所得按比例分成。

    强制规定海上作业海盗必须遵守《明盗法典》,拒不执行者,群讨之。法典规定如下:

    一、对日常的一切事务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表决权(为了防止贼首坐大)。

    二、偷取同伙的财物的人要被遗弃在荒岛上。

    三、严禁在船上赌博。

    四、晚上8点准时熄灯。

    五、不许佩带不干净的武器,每个人都要时常擦洗自己的枪和刀。

    六、不许携带儿童上船,勾引妇女者死。

    七、临阵逃脱者死。

    八、严禁私斗,但可以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决斗,杀害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绑在一起扔到海里去。严禁侵犯大明王朝的人民及领土利益,侵犯者死。

    九、船队所得按劳分配:船长和军需长分两份,炮手、厨师、医生、水手长分15份,其他有职人员分125份,普通水手分1份,剩余份数存入“公共基金”。因公致残,根据伤残情况从“公共基金”内进行对等补偿。

    十、官赎:若想回到故土安身立命,可凭官方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可根据缴纳税款获取对等勋爵。(俗称洗白白)

    这项重大变革使得大明海域的众海盗措手不及,顿时体会到了“同行是冤家”这句至理名言,洗白的海盗第一件事就是剿灭海盗,如此合理化的缴获财货,想想都觉得好爽。那些想负隅顽抗的贼首们则整天提心吊胆,生怕哪天被手下的人哗变把他宰了,为啥?看看人家的《明盗法典》,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啊,还分钱分装备啊,最后还可以赎身买爵,享乐后半生好吧。更有海盗王汪直作为活字招牌,大明王朝很快就将明朝周边海盗剿灭的剿灭,招抚的招抚。

    趁着成效如此卓著,细川辉元又提出《开海通商条例》,设立海关收取关税的做法,并且恢复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所谓“倭患”就可以得到永久解决。

    但是这项提议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反对,究其原因有二:一是明祖有训“片板不准下海”的禁海令。二是触及到了沿海士绅豪商和贪官污吏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