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实据,依律严办!”
“臣以为皇上的这个法子可行!”刘统勋道:“衙役以前地位低,官员瞧着他们极是卑贱,百姓对他们又恨又怕又鄙视。”
“他们顶着这个不好的名声,索性就破罐子破摔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做得出来。”
“如今成了官府的吏员,不仅薪俸多了,更是一件脸面上光鲜的事,怕丢了这个身份,行事上必然会检点很多。”
“只是这里有一点臣请皇上留意,朝廷按各府县的冲、繁、疲、难核定所用吏员的人数,这个数目不易把握得精准。”
“人数虚多,空耗朝廷的银两,人数定得少了,不敷使用,地方上的差事也容易办不下来,就怕有的官员干脆放任不管了。”
“原来在一县之内有品级的官员极少,他们在一年中连县城都未必走出去几次,一应的差事只能依靠胥吏和衙役们来办,所以才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
“如今变革制度,务必要防止县下的乡村、保甲疏于管控,为地方上的安定埋下隐患!”
“你说的很是,”黄越道:“乡村、保甲不但不能疏于管控,还要比以前加强。”
“将各保长与衙役一起收为官府吏员,发给薪俸,一并的接受考绩,卓异的予以褒奖,不称职的予以开革,永不叙用,在其所辖的甲长中选出优秀者继任。”
(这时县下的乡村实行的是保甲制度,十户为一牌、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分别设牌头、甲长和保长。)
“知县管着以下有品级或无品级的官员,官员管着吏员,保长管着辖下的甲长、牌头。”
“把下属的政绩纳入上司的考绩依据,牌头做得好,有机会升为甲长,甲长做得好就可能升为保长,成为官府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