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的戈壁滩上,一眼望不到头的孤寂和荒凉。
寒风中一路颠簸,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李晴便从怀中拿出巴尔克大哥送给他们的鹰笛,放在嘴边吹奏了起来。
“小晴,你什么时候学会吹笛子了?这曲子真好听!”
笛声悠扬欢快,在这荒芜的戈壁滩上,别有一番韵味,让坐在一旁的魏大山听了,也忍不住只夸李晴有艺术细胞。
到底是城里的女孩子,就是有情调。
“之前在学校的时候学过一点,我也是随便吹吹!”
李晴闻言,俏脸一喜,继续美滋滋的吹奏起来。
她哪里会什么吹笛啊,充其量在学校表演三句半的时候,学过一点快板,之所以吹得这么好听,还是刚才在冰面上捡鱼的时候,成功打开了一个关于《笛艺》的宝箱。
根据脑海中的提示,据说这笛声可以引来猎物,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嗖嗖嗖!
李晴正吹着鹰笛呢,没过几分钟,她就忽然看到,不远处的芨芨草草丛里面,两只灰色的野兔,正在相互追逐!
嘿,竟然还真有效果!
“大山哥,那边有兔子!”
顾不得的吹奏,李晴连忙指着野兔所在的方向喊道。
“哦?”
魏大山连忙拉住缰绳,顺着李晴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两只野兔正在那里打闹,看样子应该是两口子在窝里待的无聊,出来玩耍呢。
可惜,魏大山没有带枪,好在口袋里还带着弹弓和钢珠。
送上门的野味,他干嘛不要?
更何况,今天是去棉纺厂卖货的日子,这个时候若是增加点货物,也是多一份收入啊。
魏大山掏出弹弓,放上钢珠,朝着那野兔所在的方向迅速瞄准。
咻的一声!
下一秒,钢珠化作一道流光,直奔其中一只兔子的脑门而去,刚刚还在追逐的公兔,登时就昏死在了地上。
而还在前面奔跑的雌兔,跑着跑着,忽然感觉到身后没了动静,不由好奇的扭头看了过来,结果就这么一停顿的功夫,脑门上又是挨了一击,跟着她的相好,一起见了阎王。
“大山哥,你打的也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