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背有碗口大的一块疹子。”李兆是个直男。
他对男人的身体不敢兴趣。
他目光不斜视,直愣愣盯着邵甲第的后背。
因为长期锻炼,肌肉结实,很有力量感。
唯独后背的红疹子破坏了美感。
“和我想得差不多。”许尽欢目光在上面游走几分钟,收回目光,“你得感谢这场惊心动魄的刺杀,要不然你就不会遇到我,也不会查出你中毒。”
邵甲第嘴角抽搐。
谁家好人会说这种冷笑话。
他原本想把叛徒千刀万剐,听许尽欢这么一说,他不仅不能千刀万剐,还得感谢对方杀他了?
什么狗屁逻辑。
邵甲第仅剩的良好教养就快被许尽欢消耗殆尽了。
他咬着牙问,“许小姐,我中的是什么毒?”
这个毒来自苗疆,是用各种毒虫炼制的,一般情况下,很难发觉。
等发现,距离死期不远了。
她为什么知道这个毒,还得感谢上辈子的救人经历。
在基地的时候,她去后山采药恰好碰到一个苗疆老人,老人摔在石头缝里,看样子是有好些天了。
她发善心把人救了。
老人为了感谢救命之恩,约定教授她家传的手艺。
她只当老人是寂寞,想找个人陪。
她答应了。
后来定时定点去学习,从如何认识虫子,到最后如何利用,再到配药,解药。
每个过程很耗心思,但收获满满。
没想到上辈子的经验,这辈子能救了邵甲第。
这应该是天意。
“五毒虫,这种虫子只有我们本地才有,一般通过药酒,熏香等途径悄无声息进了体内,潜藏期能长达一年。”
“起先身上起疹子,也就是这种红斑点,又痒又疼,用点药就能缓解。”
“随后便会从隔三岔五痒,到夜夜饱受煎熬,要是得不到救治,浑身溃烂而死。”
症状有点类似高海洋的蛇鳞病。
皮肤一块块脱落,发红,发紫,奇痒无比。
其实,死不可怕。
怕的是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