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住!”
楚歌急忙打断,然后道:
“首先,我是天骄。”
洛长缨眉头一挑,这人还挺自恋,不过她没有动手,而是听对方继续说:
“然后,我不是白熊宗的门人,并且也不是其它任何势力的门徒,这个我得说清楚。”
“其次……”
话音未落,楚歌突然冲向天坑中的朱雀遗骸。
“凤血灵晶这等宝贝,当然是谁抢到归谁!”
洛长缨目瞪口呆,堂堂金丹圆满大修士,竟然跟她玩这一招,旋即整个人瞬间红温,怒骂:“浑蛋,不要脸!”
当即追了上去。
楚歌钻入朱雀遗骸之下,炽热之气从四面八方涌来。
他看向骨架上那一块块泛着金属光泽,赤红如血的物体,惊喜道:“火铜精金!”
火铜精金乃是火铜经过高温反复淬炼,留下精华凝聚成形,可以用来炼制金丹法宝,价值远高于寻常火铜,市场上的价格,大约是一百块下品灵石兑换1两火铜精金。
眼前这些骨架上的火铜精金,如果全部扣下来,保守估计得有十吨,也就是两万斤,半斤八两,一斤等于十六两。
换算下来,这里火铜精金重量高达三十二万两,全都换成灵石,可得三千二百万下品灵石。
楚歌干咽了口唾沫,“这么多灵石,把栖月堆到金丹大圆满恐怕都够了吧。”
当即撸起袖子,掏出盘龙枪就开凿!
叮叮当当……凿了好一会儿,才凿下来巴掌大一块火铜精金,大致有个五斤左右。
楚歌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惊叹:“朱雀骨骼硬度真是流批,盘龙枪都需凿那么久,啧……这样下去可不行,太费时间了。”
眼珠子一转,他干脆攥紧拳头,猛地朝眼前的朱雀骨骼就是一拳。
当!
反作用力将他震退数步,而朱雀骨却毫发无伤。
楚歌不甘心,走上前抱住这根骨头,咬牙使劲,意图将整个朱雀遗骸抱起来,然而这遗骸就像落地生根,与大地融为一体的一样,压根搬不动。
最终,楚歌选择放弃。
望着骨骼上镶嵌的一枚枚火铜精金,他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