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踩点,一个陌生人要怎么准确得到受害人的行动时间,并且不发生任何意外的将他带走呢?受害人在白岭村停留的时间并不长,外人基本很难掌握他的准确动向。
“所以,和昨天会议上判断的一样,还是倾向于熟人作案吗?”
林戈有些发愁,因为他亲自掐灭了熟人作案的可能。周围根本没有任何的受害人踪迹,这是他亲自绕白岭村一组走了两圈才得出的结论。
特别是受害人亲戚的家里,林戈几乎是翻箱倒柜的搜寻,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且不提那五万块钱可能被藏起来,只说杀人凶器以及分尸时候不可避免的血液溅射,就不应该毫无任何气味。
如果说凶手能不沾半点受害人体液的将受害人分尸,那林戈也只能自行认怂。这样的怪物,不是他一只猫能够对付的。
一边胡思乱想,林戈一边在村子里胡乱溜达。
基于他刚才带着警犬闯过所有民宅,村子里的人也都认出这只有后台的猫,没有一个有胆子上前骚扰,只在远处指指点点。
林戈就当没看见,走着走着重新回到村委会门口。
跳到写着‘白岭村’三个字的装饰物上,林戈左右环顾。
排的二层小楼,看起来十分朴素。二楼是村委办公室还有仓库什么的,一楼除了一个房间对外办公外,其他的全部租给村民开店。从左到右分别是卖种子化肥的,卖农机顺带修理农机的,还有一家很小的日货商店,以及最右边一个修理摩托车的店子。四个商店林戈都去看过,基本没发现异常,受害人的气味更是完全没有。
“啧!开眼了,第一次看见一只猫带着一群狗破案子。这种小东西,我以前在广省的时候经常吃。”
旁边传来声音,却是修理摩托车的年轻人叼着根烟正在门口休息。他旁边还有一张小桌子,原先是四个店老板在一起打牌,警察出现后就心虚的迅速散场了。
林戈抬头看了这年轻人一眼。
看起来挺普通的,黑乎乎的双手上似乎是永远洗不干净的机油油脂,夹着烟抿一口,就在嘴唇上留下浅浅两道手指印。
“这种不爱干净的货色,应该娶不到老婆吧?你特娘的,居然吃猫?诅咒你啊混蛋!”
林戈恶意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