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年代:老婆女知青,狩猎兴安岭 > 第212章:交绳,花狼换主人(1/4)
    刘大娘的脸上露出笑容,对林浩阳的回答感到非常满意,说道:

    “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大娘再去多做几道菜,你们晚上多喝点。”

    林浩阳立刻答应:“哈哈哈,没问题。”

    陈二狗看向院子的狗,心里很是开心,以后自己也能带着狗去狩猎。

    “那你们啥时候回三山屯呢?”刘大娘问道。

    “应该就是这两天,我们还得回去练狗,今晚吃完就把这狗带回去,不让它们留在这里继续吃大娘家的肉,哈哈。”

    刘立调侃道:“你这小子,说这话,我还差它们一口肉吃吗?早点把狗带回去也好,你们也早点培养一下感情。”

    新买的猎狗,通常需要和猎人共同生活十几天,才能一起进山。

    这不仅是为了增进彼此的了解,也是为了熟悉对方的性格。

    此外,猎狗还需要适应猎人家附近的环境。

    否则,一旦在山里遇到意外,猎狗可能会迷失方向。

    熟悉环境后,猎狗就能记住家的味道。

    即使不小心走散,它也能自己找到回家的路,无需猎人四处寻找。

    不久,刘一刀也换上便装来到了刘老爷子家,一过来就去帮刘大娘做菜。

    怎么说,刘一刀也是刘老爷子的徒弟,正所谓半个徒弟半个儿,他早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了。

    林浩阳就跟刘老爷子聊天,顺便说了遇到刘水和刘木的事情。

    刘立撇了撇嘴,说道:“这俩小子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吃完饭再把枪给他们,子弹你们拿着吧。”

    “这两个狗日的,真不是东西,我以前还教过他们打猎,带他们进山呢。”

    刘立嘴里不停地咒骂着。

    不久,饭菜便已经做好,很丰盛。

    猪肉炖酸菜粉条、红烧豹肉、炖排骨,还有炒鹿肉!

    林浩阳一看,便笑着说道:“哇,大娘,这太香了吧,还没吃我就流口水了,真想以后都留在大娘家吃饭。”

    刘大娘开心地说道:“好吃就多吃点,平时我可懒得给这老家伙做这么多好吃的。”

    “你们快吃吧,天气冷,饭菜凉的快。”

    “行,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