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喜欢冷淡的
第二天早上八点,江半烟被刺眼的阳光晒醒。
她缓缓起身,淡紫色的被子顺着她的肩膀滑落,露出白 皙圆滑的肩头。
她捏了捏身侧的狼尾,眼底是久违的惬意感。
【女人,起床了,说好今天请我去徐铭记吃饭的。】
【你不会还没起床吧!】
宁欢发来的消息一条接着一条,江半烟心情很好的发了霍园的地址。
随后就听到了闺蜜的尖叫声,“你在霍园?!”
“霍爷可是从来不允许任何外人进入霍园的,看来霍爷是真宠你啊。”
“不过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保不会日久生情,干柴烈火()……反正你们也没有血缘关系,要不考虑一下霍爷?”
江半烟:“……”
她拿着手机下楼,漫不经心的开口,“等你待会来了,当着小叔的面再好好说?”
宁欢反手就是一个挂断。
当着霍爷的面蝈蝈他们两个?
她还想多活两年呢。
江半烟冷哼一声,真没出息!
下楼转了一圈,没发现霍御辞的身影,只看到餐桌上热气腾腾的小米粥和用馒头做的三明治。
旁边是淡紫色的便利贴,上面的字体俊雅肆意。
【胃不好,就要好好吃早餐,我先去公司开会。】
江半烟摩挲着便签边缘,瘪了瘪嘴,以前怎么没发现这男人这么唠叨?
听话的吃完饭,又陪着宁欢逛了一天,等两人到徐铭记时,已经将近下午六点。
“去把徐池给我叫来。”宁欢在前台敲了敲,径直走向自己的包厢。
等两人到包厢门口时,已经有几个打扮帅气大约20岁的男生在等着。
为首的周奇一身灰色衬衫,领口的位置微张,恰好露出里面银色的锁骨链,带着不自觉的勾人。
他露出澄澈的笑容,“欢姐,今天来怎么不找我了,是腻了吗?”
“怎么会呢?”宁欢的表情不变,勾着周奇的肩膀,“我这朋友喜欢冷淡一点的,今天不太方便。”
江·朋友·半烟:不,她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