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府上的宴会和中山靖王府上的有很大的不同。
在朝廷说话算不算数,有没有点分量,看来的人就知道了。
薛甄珠虽然没有见过几个人,但听在耳朵里的都是这个大人那位将军的,而不是某夫人和某位将军夫人。
薛明玉在她身边小声地跟她说着:“状元郎是第一个从赤岭考上来的,学识见识都非同凡响。”
“那他杀过人吗?”薛甄珠小声问。
西北边地,千里无人烟,守军没有支援。
当地军民时常被敌人进犯,锄头可以拿来种地也可以是武器,有的时候会胜利,有的时候甚至边战边退。
很多人都说那里的人,一个农民半个兵。
连很多诗人,都是一手执笔一手执剑,人生有对血和头颅的蔑视和渴望。
状元郎粗糙的皮肤,硬挺的轮廓很难不让人想到那个问题。
薛明玉安慰薛甄珠:“不知道。也许没有也许有,如果是那也杀的是敌人。”
在说谎和事实之间,薛明玉选择了说一种可能。
状元郎的诗词比探花郎有更多的内涵和对国家的忧虑,可探花郎实在长了一张好脸。
又有江南温软的山水滋养着,自带一种什么都有的舒展和优越。
这两者都足以让人侧目,更何况两者融于一人身上。
探花郎的家世背景锦上添花,在座的贵人少女鲜有不被吸引的。
“你觉得状元郎陈景深和探花郎休羽谁更胜一筹?”江佩索忽然问。
薛甄珠这才想起来,还有一个人一直在身边。
“你怎么不去招呼客人?”薛甄珠可不想被人盯着。
江佩索却道:“这不是正在陪吗?”
一屋子的人,没想到见到了大姐姐的旧友,两人许久未见,有许多话说。
“大姐姐你去吧,我没事的,连翘陪着我。”
“还有我。”江佩索跟着说。
薛甄珠原本觉得不妥,但看到四周都是人,薛云裳身边还有卫肇陪着说话,也不说什么了。
只不过江佩索没有嚷嚷着要跟上去,已经算很有风度了。
薛甄珠也不想他在大姐姐身上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