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涅尔是个不错的地方,想要参与舞会和社交,有足够的场地和来自各地、各种职业的人与贵族,想要安安静静地休养和阅读,也有很是安静的阅读室和私人空间。
普律当丝开始并不赞同她的举动,但她和夏洛特的相处时间还短,即便反对也不会太过严苛,金财财是个安静又喜欢读书的性格,又不算什么坏事,所以要求她每日下午都要和自己出门走走后,便不管了。
朱利是一直跟着她的,照顾的也很用心,只是私下里难免会有些失神。
金财财也不干涉她思念故人,毕竟这是人之常情。
她开始设想自己第一个故事的框架,准备先从发表到报纸杂志上面的小故事写起。
直接写歌剧,她如今的知识储备还不够。如今的歌剧拥有华丽的服饰和堆砌性的辞藻,艺术性是很高的,但也有一些叫人厌烦的枯燥内容。
那么最喜欢看歌剧和故事的是哪些人呢?
是有闲有钱的贵族阶级、是资产阶级的富人、是识文断字围绕着上流社会服务的人,是交际花和演员与作家。
作为一个才学会读写的乡下少女,创作“大歌剧”不可能,那是一种严肃歌剧,只有四幕或者五幕,反映的是历史性内容,追求宏大的音效和华丽的舞台效果,还会加入大型舞蹈,场面太大。
写抒情歌剧,类似《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的,也不会叫人信服,以她的短暂人生阅历,是不会写出那样细腻婉转的感情的。
短篇或者中等篇幅的小说是个不错的选择,读者反响好也是可以改编成戏剧的。
金财财阅读了很多报纸,了解了一下读者们喜欢的小说类型,发现自己都不擅长。
那种浪漫的、抒情的、富有灵感和智慧的语言,词汇量达到了,但是意识没达到。
只能从现代汲取灵感了。
小说的名字叫做《爱德华》,也是故事的主人公的名字。
爱德华出生在一个长子继承制的家庭,家里女主人为了生下继承人不断产育,但前面几个都夭折了。
再次怀孕后,父亲普鲁斯特·奥丁,和母亲科琳认为这一胎无论如何也该是个儿子,就连有经验的妇人和一些偶然碰见的生育过好几个孩子的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