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左手。黎语桐定睛一看,只见在她的无名指上,戴着一个看起来颇为古朴的戒指。
“哈哈,没错哦!”秦可可得意地晃了晃手指,“就是你想的那个样子哦。我和你在这里重逢啦,只是不知道真真一个人在那边会不会觉得孤单呢?不过呢,我告诉你哦,我死了之后,魂魄去了地府,阎王爷本来要我去投胎转世的,可我死活都不愿意呢!”
“投胎好呀,你就可以重活一世了呀!你怎么还不愿意了呢?”黎语桐有些不解。
秦可可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给她,这才接着说道:“你知道吗?如果选择了投胎,那就会把前世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那怎么可以,所以我就大闹地府,阎王爷被我烦的不行,就答应让我去平行世界的七零年代。”
“那这阎王爷还蛮好说话的,你刚才给我看的戒指就是你的金手指吗?”黎语桐感叹了一句,突然问道。
秦可可猛点头,“嗯嗯,当时我就问阎王爷了,人家穿越都有金手指,我总不能什么都没有就去穿越吧,阎王没办法,给了我这储物戒指。”
说着就要把手上的戒指卸下来给黎语桐看,谁知道那戒指就跟长在手上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