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绍国原本带着笑意的脸,在看清来人面容的瞬间,笑容瞬息之间就变得凝固,眼底迅速漫上一层冰霜。
张昊虽然不认识这个女人,但从林绍国骤变的脸色,以及这女人那股子让他看一眼就脸红的劲,也隐约猜到这人来者不善。
当下下意识地往旁边挪了挪,给林绍国腾出更大的空间。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曾经将林绍国当成提款机和免费劳力,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许月。
此刻的许月,一身剪裁合体的宝蓝色旗袍,将她略显丰腴的身段勾勒得凹凸有致。
头发烫成了时下最流行的大波浪,油光水滑地搭在肩头,脸上更是涂脂抹粉,红唇艳丽,指甲上还蔻着鲜红的丹寇。
与厂里朴素的女工们相比,她简直像是从画报里走出来的摩登女郎。
只是,这身光鲜亮丽的打扮,却让林绍国感到一阵生理性的厌恶。
“哟,绍国哥,现在是大老板了,不认识老熟人啦?”
许月娇滴滴地开口,声音甜得发腻,扭着腰肢,踩着“咔咔”作响的高跟鞋,一步三摇地走到林绍国办公桌前,那股子香水混合着脂粉的味道更加浓烈,熏得林绍国眉头越皱越紧。
许月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着,打量着办公室里的一切。
当看到林绍国身上那件质地优良的中山装,以及他手腕上那块若隐若现的上海牌手表时,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悔意一闪而过。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被她呼来喝去,唯唯诺诺,甚至连件像样衣服都买不起的林绍国,在离开了她之后,竟然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不仅没消沉下去,反而混得风生水起!
皮革厂!
前进牌皮衣!
县里服装设计大赛一炮而红!
这些消息,就像一根根针,狠狠扎在许月的心上。
她原以为林绍国没了她,会一蹶不振,然后潦倒终生。
她甚至还暗自得意过,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多么明智。
可现实却狠狠给了她一巴掌。
尤其是听说前进牌皮衣在县城卖得火爆,一件难求,价格还死贵,那些以前在她面前趾高气扬的阔太太们,现在都以能穿上一件前进牌皮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