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提出下列五项原则:
1.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全国的力量反对日本的侵略。
2.保障言论自由,释放所有政治犯。
3.召开各党、各界、各军会议,共同抗日救国。
4.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
5.改善人民生活。
电报中说,如果南京政府接受上述观点,共产党将遵守下列五项保证:
1.停止推翻国民政府的武装暴动方针。
2.解散中国共产党苏维埃政府,更名为“特区政府”。
3.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行普遍的民主制度。
4.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
5.红军接受南京军事委员会的指导。
按照共产党的主张接受这些建议,不符合蒋介石的性格。这样做意味着委员长丢了面子,因为共产党公开声明蒋介石在西安已经答应或多或少地接受这些条件(是在胁迫下答应的)。
共产党的电报送到国民党中执委时,他们正在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的结果是11天后通过了一个所谓的“根除赤祸案”。下面是蒋介石本人记录的这个决议案的内容:
1.国家武装力量的组织和领导必须统一,以便加以有效控制和进行有效的行动,不允许有完全不同的政治信仰的武装力量并存。因此,所谓的红军和它使用各种不同名称的部队应该完全解散。
2.政权的统一是国家统一的先决条件。不允许两个敌对政府的同时存在。因此,所谓的苏维埃政权和其他有损于统一的组织应该彻底解散。
3.共产主义和三民主义是完全对立的,只有三民主义才能拯救中国。共产主义违背中国人民的利益,违背他们的生存机会和生活道路。因此,必须停止其活动。
4.阶级的战争是以某个阶级的利益为根据的。
它把社会分为很多的阶级,使他们互相敌视和倾轧。它需要为控制其他集团而采取战争的手段或者诉诸武装起义,结果造成社会的混乱和人民的苦难。因此,必须停止进行阶级斗争。
由于国共两党即将合作,而且事实上将组织联合阵线,斯大林解除了对蒋介石的儿子蒋经国回国的长期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