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历史军事 > 三国凶兵:我为汉室续命八百年 > 第133章 刘昆治理种花部落(三)(1/4)
    《种花法典》在婚姻方面的规定,着实有些奇特。

    比如,男女成亲必须年满十六岁,否则不予办理。

    刘昆考虑的是女人生育问题,女人的骨盆至少要到十六岁,才算基本发育完全了。

    届时,她们生孩子的时候,也安全了很多。

    那种十二、三岁就生娃的女人,死亡率实在太高了。

    法典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母亲和孩子的健康,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

    为了应对某些人纳妾,法典还专门规定了“小妾税”。

    税额固定,数量惊人。

    想娶小妾,行啊!先缴纳“小妾税”。

    还要经过县、郡两级官府反复核定,才能娶上一房小妾。

    这项规定,无疑是对那些试图通过纳妾来炫耀自己财富的人的一种限制。

    如果再想娶第二房小妾,“小妾税”就要翻倍了,核实也越加严格。

    以此类推,娶得越多,要缴纳的钱财就在上一次的基础上翻一倍。

    这种制度设计,既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和保护,也体现了对富人过度追求物质享受的限制和约束。

    而且,小妾是上了该户户籍的人,地位略低于正室。

    但待遇等同于正室,正室不得打骂她们,更不得把她们卖出去!

    这一规定,和中原大汉朝廷治下小妾等同于货物那样,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无疑是对小妾的一种保护,让她们在家庭中也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待遇。

    如果想纳妾,又不想缴纳高额的“小妾税”。

    不去登记,以为就可以逃过一劫的想法,也是很难实现的。

    《法典》规定,女人跟有家室的男人,只要生了孩子,就算是小妾。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小妾身份的认定,也体现了对孩子权益的保障。

    种花部落之中,小妾所出的子女,其地位与正室嫡子相当,和嫡子一样能光明正大地继承家产。

    这景象与中原庶出的子女往往被边缘化,没有任何继承权,没有获得家族培养的权利截然不同。

    刘昆要的就是针对那些逃避“小妾税”的漏洞,而想出来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