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实际利润或许更高,我估计六成并非不可能。”
“这意味着,单靠《风月》,霍曜每月收入至少三百万。”
陆启昌和黄志诚闻言大惊。
罗继作为卧底,早已告知他们连浩龙与蒋天生为何对霍曜青眼有加——不仅因为他身手好,更因他极富智慧。
年纪轻轻便创立全港首份咸湿杂志,开创行业先河。
这般聪慧,难怪连浩龙、蒋天生想拉拢他,连陆启昌与黄志诚都想让他加入警队。
他们虽知《风月》的存在,却不知它竟如此暴利。
月入三百万,按照当前警务人员的薪资水平,他们即使奋斗一生,也难以企及。
“真是服了!”
黄志诚抹去额头汗水,感慨道,“每月轻松赚三百万,就算将来有所下降,至少也有两百万吧?一年算下来就是三千多万……这家伙是不是太聪明了?”
陆启昌震惊后陷入沉思。
巩家培接着说:“黄sir点明了关键。
单凭《风月》一己之力,他已跻身千万级富豪行列。
而且,仅此一项创新之举,就足以证明他的潜力远超想象。”
“尽管《风月》属成人杂志,但毕竟也算文化产业,对外宣扬并不丢脸,甚至有人封他为‘咸湿王’。”
“我的疑问是,他明明可以选择堂堂正正走正途,为何偏偏要另起炉灶涉足歪门邪道?当然,不可否认,他选择的道路确实与众不同。”
“灰色终究是灰色,绝不会是白色。
他如此显眼,不可能不明白,可他依然选择这么做。”
“这正是让我最困惑的地方,阿昌,你知道吗?”
陆启昌摇摇头,叹息道:“说实话,我之前和他谈过,当时我完全不了解情况,甚至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还以为只是玩笑。”
“现在看来,是我太傻了,我的普通思维根本无法理解他的想法。”
黄志诚见陆启昌情绪低落,打趣道:“老陆,不论是你说的还是巩sir说的,那个人可是天才,我们不过是普通人,想追上他的思路?别做梦了。”
“闭嘴!我是你的上司,轮得到你来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