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最怕报公安,一来,影响大队名声,会评不上先进大队,二来,他要脸,自己引以为傲的女儿没嫁人就搞大了肚子,这事要传开,他这个支书还怎么见人?
事情闹大了,他连支书也没得当。
他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要是他回不了城,他就把支书一家全拉下水。
李希月将他踹倒在地,脱了他的鞋子,往他的二皮脸上招呼,“你个畜牲,以为拿住人家软肋,可劲欺负人家闺女,但你别低估了一个做老父亲的底线,你把人惹急了,到时候你怎么死都不知道!”
打到赵国华再也说不出话,李希月才松开他,将他的臭鞋子往地上一摔,“你等着吧,要么去农场,要么老死在牛棚,反正回城,绝无可能!”
她说完,拍了拍手,提着医药箱转身离开。
周华庚几个看了一场好戏,心里总算是痛快了,这个混账羔子,就是欠揍!
赵国华好一会儿才从雪地里爬起来,一身是伤,鼻青脸肿,但他心中却仍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为自己打算有什么错?
他没错,错的是许红梅,被他哄几句就随随便便被他睡了。
错的是支书一家,没有教好女儿,如果他们把女儿教好了,他也不会轻易得手?
错的是李希月,如果当初她不偷他家的钱,他也不会被父亲赶下来下乡,也不会遭受这么多非人的待遇。
既然他回不了城,那他就要让所有人都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