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代言,以后焕新公司每年就能进账5000万。
刘晓莉不知道每年凭借代言就能年入5000万的中国明星有几个,但是,至少她没听说有一个。
哪怕有,估计也会是今年福布斯名人排行榜上,那个年入7800万的章紫怡了,以及大姚刘翔等。
这还是小事。
最重要的是,让刘晓莉几乎喘不上来气的是,
陈诺的片酬。
韩国《母亲》和《山楂树》都是陈诺2008年拍的,片酬自然也是在2008年入账,刘晓莉知道,这当然没有出现在其中。
然而,他却把2008年签约和拍摄的《暮光之城》的片酬,算在了今年的核算里面,因为是从2009年1月份才开始陆续到账。
根本不用说,这明摆着就是送钱了。
送的还不是小钱,是整整44亿人民币!
光这44亿加上代言费5000万,刘晓莉用小学毕业的数学一算,都知道加起来是49亿,而这49亿之中,刘艺霏那2能分到980万。
还不包括今年的暮光2,
在这文件上,赫然还写明了,他暮光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签的分成协议!
虽然没有暮光1那么夸张,但是,全球票房只要卖上2亿,他还是能够分到10。
刘晓莉虽然不是什么票房分析专家,但是傻子都知道,
暮光1的那种粗制滥造都能拿到全球635亿美元,那投入更大的暮光2就不可能差到哪儿去。
哪怕是一部失败续作,全球票房卖到5亿美金总没问题吧。
由此算来,陈诺的税前片酬那也是整整5000万美元!
只要那个什么诺兰的该死的科幻悬疑片不亏钱,等到今年底,刘艺霏背着她借出去的这2000万,就可以全部收回大半。
从明年2010年开始,2的公司股份,给刘艺霏带来的每一笔分红,都将是纯纯的额外收入。
最最最最关键的是,从此刻开始,刘艺霏就不能单纯算是焕新公司旗下的艺人了。
甚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不仅陈诺是她的大老板,她也是陈诺的小老板。
因为不仅陈诺要拿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