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雅的描述,案件的经过是这样。
警方视角:
2014年2月25日,17时38分,何正太进入玉凉路19号老杜金玉加工坊,从前门进入,空手;
17时55分,何正太从后门离开老杜金玉加工坊,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箱子,行色匆忙;
19时01分,工坊老板杜裕山的老婆到工坊送饭,发现杜裕山倒在血泊中,脑袋被砸烂,立刻报了警;
19时17分,警察赶到现场,确认杜裕山已死,杜裕山的老婆告诉警方丢失了一个十公斤重的佛像;
19时40分,警方在现场一只染满鲜血和脑组织的铁锤把手上提取到一组指纹;
19时45分,法医鉴定出杜裕山死于头部遭受钝器砸击,死亡时间在17时至19时之间;
20时03分,警方调取了加工坊前后门的街道监控,发现在死者死亡的时间段,只有何正太一人进出,且形迹可疑;
22时14分,警方在七眼桥街周三嬢粉肠粉店将正在嗦粉的何正太抓获;
次日,即2月26日,10时37分,警方在何正太名下一处公寓的保险箱内发现老杜金玉加工坊丢失的黄金佛像;
14时00分,警方开会还原作案经过,何正太到老杜金玉加工坊收债,见财起意,用铁锤砸死杜裕山,盗走黄金佛像,证据链完整;
15时33分,警方正式起诉何正太抢劫,谋杀;
3月1日,13时40分,潮江特别行政区第三人民法院宣判,「犯罪嫌疑人何正太,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明确,犯罪证据完整。犯罪嫌疑人何正太,作案手段残忍,认罪态度恶劣,毫无悔改之意。根据刑法规定,判处犯罪嫌疑人何正太死刑,立即执行。」
16时20分,何正太家属不服从判决,提起上诉;
3月2日,10时45分,潮江第三人民法院接收何正太家属的上诉申请,议定3月17日二审。
何正太视角:
2月25日,22时左右,何正太到三眼桥街周三嬢肥肠粉店点了一碗粉肠粉,又到隔壁烧烤店烤了两个猪腰子,刚开始吃,从四面八方冲上来无数警察将他按倒,戴上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