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常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雕花木门在法警的推动下缓缓打开,冬日阳光穿过高大的玻璃窗,在深褐色审判席上投下冷硬的光芒。李坤被带入法庭时,藏青色工装已换成囚服,胸前的编号在逆光中像道永不愈合的伤口。
检察官林静宜的高跟鞋声在空旷的法庭回响,她手中的证物箱金属扣环发出轻响,惊醒了后排打盹的法警。第一个被呈上的是那台磨旧的望远镜,镜筒上的医用胶带在灯光下泛着苍白:“被告通过此望远镜,持续观察受害者日常作息达47天,记录于笔记本第12至37页。”
投影仪亮起,李坤的日记扫描件出现在屏幕上。8月15日的记录被红色荧光笔圈住:“米色连衣裙,9:02开门,左手拎巴比馒头塑料袋,右腕银镯直径6厘米。”字迹工整得反常,像凶手用尺子丈量过的死亡倒计时。旁听席传来倒吸冷气的声音,张恪然的拳头在木质椅把上捏出青白——那是他妻子每天清晨的固定画面,此刻却被凶手拆解成死亡攻略。
“第二组证据,”林静宜举起装在证物袋里的玻璃瓶,“内含95浓度酒精,瓶身检测出被告指纹,与现场残留的白酒瓶盖螺纹完全吻合。”她转向被告席,“被告用此瓶盛装助燃剂,在杀害受害者后纵火,试图毁灭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她抽出鉴定报告,“酒精泼洒轨迹避开了卧室衣柜,显示凶手刻意保留现场部分痕迹,以强化‘劫杀’假象。”
李坤的视线掠过玻璃瓶,突然想起案发当天在便利店买酒时,收银员多看了他两眼。那个细节让他喉结滚动,囚服领口渗出冷汗——原来每个看似随意的举动,都早已被证据链牢牢锁住,成为呈堂证供的一部分。
辩护律师张志强起身时,西装面料摩擦椅背的声响格外刺耳:“我的当事人因高利贷逼债陷入绝境,案发前已出现抑郁症状,其行为属于激情杀人——”
“反对!”林静宜的声音像把手术刀,“被告在2014年8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32次出现在18栋附近,其中17次穿着特定工装,符合《刑法》中‘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预谋特征。”她调出通讯基站定位图,“受害者手机发送短信的9:07分,被告正位于案发现场,而他的手机信号在此期间刻意屏蔽,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