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了显赫却冷酷的血脉,却在十四岁那年离开rsia,落到了以手段残忍闻名的sa雇佣兵手中。
枪炮就是他的学校,子弹就是他的铅笔。
他没有接受过一天正常的教育,但在加入正规训练时,却已经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手。
否则,那个小男孩根本活不下来。
纪禹琛跟随雇佣兵,先后在rhodesia政府军、salvador反政府武装、bosnia部队、guatea反政府武装、unita反政府武装和ntra反政府武装等多地作战。
此外,他还辗转于os, azerbaijan, nicaragua和ngo等地的武装组织和内部冲突中。
他一生都在流浪和逃亡。
周雪轩找到他时,纪禹琛刚满十八岁,加入了c国军队。
那时周雪轩正在为国情院物色和培养特殊人才。
那个少年的眼神,早已是杀手的眼神。
情感似乎已被彻底磨损,只剩下一副冷酷的皮囊。
天生就是搞破坏的料,而且更可怕。
周雪轩挖掘他之后,给他的评价是“一个吞噬光环的家伙”,现在也依然如此。
他似乎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状态,对危险有着近乎病态的迷恋。
是因为把战场当成了家吗?
有报告说他的大脑受损程度和长期吸毒者相似。
那种被多巴胺浸透的刺激感,不断将他推向极限。
纪禹琛总是自行其是,主动包揽最危险的任务,任务结束后也很少能关掉自己作为特工的“开关”。
因此,他几乎没有过过一天正常的、波澜不惊的日常生活。
除非他能持续获得肾上腺素的飙升,除非他能身着军装四处游荡,否则他就会陷入无休止的焦虑。
风餐露宿、与尸体为伴的生活才是他的“常态”,所以他反而无法忍受平静和舒适。
他就像一个从一开始就没有安装“关闭”按钮的机器。
而第一次打破这种“常规”的,是他的第一个长期任务——伪装结婚。
扮演一个在任何人看来都有些无聊的、深情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