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潇洒,挥金如土。
1992年五月份的一天,秦东明来到了辽宁省锦州市,刚住下来消停了两天,第三天就开始蠢蠢欲动了。
当天晚上秦东明穿上一身小西服,来到了锦州大厦楼下的一家歌舞厅,进去之后直接一口气点了六个小妹,你们想吃啥想喝啥随便点,只要把本帅陪高兴了,小费少不了你们的。
那几个小姐眼睛一下就亮了,这可是个大帅哥,又是一个大土豪,那还客气什么,赶紧使出浑身解数,百般献媚,把秦东明团团围住,哥长哥短的叫着,让秦大帅哥享受了一把帝王般的待遇。
这一场玩下来,连台费带小费,再加上各种酒水饮料,最后一算账,秦大帅哥足足花了一万两千块钱。
这可是1992年的一万二,那时候万元户才刚刚兴起,一万两千块钱相当于普通工人好几年的工资。
就算是放到现在,一个人去舞厅一晚上花一万多,也没几个敢这么霍霍的,况且还是在锦州这样的小城市,当年的秦大帅哥一晚上就给造进去了。
秦东明落网后谈起这一幕的时候,依然是十分潇洒的微微一笑:“你们跟我比不了,我那钱都是不义之财,反正被抓住就是死,不如在死之前多潇洒潇洒,多快活快活,人生最可悲的就是,人死了,钱没花完!”
这句话后来被本山大叔搬上了春晚,足以见得秦东明活的有多通透,他平时无论走到哪,都必须住高档酒店,一身西装革履,只要遇到自己喜欢的女人,一掷千金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另外在吃的方面,更是毫不吝啬,在哪省也不能在嘴上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