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都捂得恢复了原本白嫩的肤色,手上的茧也都退掉了,变得柔弱无骨。
苏梅立刻羞得俏脸通红,小手在陈松的胸膛上轻轻拍了一巴掌:“哎呀~你怎么这么不害臊呢?万一被人看见怎么办啊?”
陈松厚颜无耻地笑道:“嘿嘿,谁会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跑到咱家来啊?顶多就是你老爸老妈回来了,他们看见也不怕,反正咱们都已经订婚了。”
苏梅脸色更红了,赶紧岔开话题,看着桌子上的手稿,问道:“老公,你这是在写啥呀?”
陈松说道:“散文和诗歌呗,你想听听不?”
陈松没有一开始就写长篇小说。
为啥?因为长篇小说字数多呗,写起来累手,还不容易见到成效。
所以他就先写了一些诗歌,字数很少,但很快就能编成一本诗集,见效快,收益高!
苏梅嗯嗯的点了点头。
于是陈松就给她念了几首诗歌。
以苏梅的文化水平,对有的诗很难理解其中的奥妙和意境,有的甚至根本就听不懂,但她依然觉得陈松很厉害的样子。
这大概就是不明觉厉吧,呵呵。
苏梅看向陈松的眼神都拉丝了,迷离的美眸中全都是小星星,越来越觉得陈松好厉害,她越来越爱陈松了。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苏梅知道陈松在忙正事,觉得自己不该打扰陈松,于是就出去忙别的事了。
……
整整两天的时间,陈松就写出了厚厚的一本诗集!
这里面借来的诗歌,全都是前世的一些大诗人的代表作。
陈松把自己能记住的所有的好诗都写了进去!
反正每首诗的字数都不多,就算全写出来也费不了多大劲。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
“铁马秋风塞北,杏花春雨江南。”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写这些诗的时候,陈松不禁想起前世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兴起,有人说过当代诗歌是片沙漠,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
弄完这本诗集,陈松又开始搞散文,因为散文的字数也比较少。
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