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顿觉一阵无语。下意识的将铁皮斗放在地上,然后蹲在了小姑娘的身前,认真的问道:“小雪,你难道不觉得这兔子很可爱吗?”
小雪不由得一愣。一边用牙咬着食指,一边好奇的问道:“难道它们不好吃吗?”
林峰只觉得一阵头大,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放弃了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冲动。毕竟,这是吃货的自我修养。
小雪顿时兴奋地跳了起来,然后一把搂住了林峰的脖子,重重的在他的脸上香了一口:“二哥最好了。”
林峰这才扭过头,对着还扬着拐杖的老人说道:“姥爷,你先别打了,赶紧让我姥姥出来烧壶热水。咱们把这两只野兔杀了。”
微微沉吟了一会儿,姥爷轻轻地摇了摇头:“还是杀一只吧,剩下一只你明天带回去。要不然……放一晚上肉就不新鲜了。”
“姥爷,我们住的可是工厂的宿舍,那么多邻居,我们家杀兔子的,他们就算看不到也能闻到血腥味儿。到时候您说是给他们分还是不给他们分?不给吧,恐怕会被人说小气,但要给分吧,这点肉也不够分的呀!”
老爷子一愣,但仔细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
也就是现在大家伙大家伙的日子都比都好了。要是放在以前挨饿的时候,谁家要是熬点儿肉,那不得街坊四邻都过来打牙祭!
升米恩,斗米仇的事情在这个世上还少吗?
直到这时,姥爷再把拐杖收了起来,轻轻地叹了口气:“行吧,那把这兔子杀了之后,就用盐腌上,放在地窖里,等你明天走的时候拿着也不会臭。”
很快,姥姥就出来烧水了。
林峰拎着两只肥硕的野兔来到自来水龙头边。
就在他手忙脚乱的做准备工作时,姥爷顿时就笑了:“小峰,别浪费水了,待会儿你姥姥又要骂你了!把兔子拿过来,你看我怎么杀……”
这一次,林峰并没有死撑着,老脸一红,有些讪讪的就把野兔递了过去。
之前他杀鱼那么利落,是因为上辈子经常做这种事情。但兔子嘛,他两世为人,这还是第一次。
看到小雪正在对自己做鬼脸,他的深色也不由得一阵尴尬——这个中华小当家的奖励有点不靠谱啊。光是烹饪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