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1972:从娶知青开始囤货致富 > 第11章 非常受欢迎(1/3)
    林枫扛着山货刚想要进去,却让站在大门口的门卫拦住。

    “请出示证件!”

    “证件?”

    一听这话,林枫眉头不自觉的皱了一下,心想进个集市要什么证件。

    脱口而出道:

    “没有!”

    “不好意思,没有就不能进去卖东西,哪里来的回哪里去。”

    门卫的态度十分不好,就好似有人欠了他几百万一样。

    林枫一听心中瞬间不喜,刚想开口议论之时忽然想到一些什么。

    眼下正是八十年代,个体户的风还没有吹过来,所以县城里面的集市还是公家管理。

    想要进集市进行货物买卖,至少都要在县城的相关单位开证明,并且还要上交一定的费用。

    林枫还是用的前世思维,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更是没有提前开证明。

    “兄弟,你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我出门来的急没有准备证件。”

    林枫陪着笑脸说道,从麻袋里面取出一整块兔子递了过去。

    门卫一看扫了一眼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到这边,快速将林枫递过来的兔皮塞进衣服里面。

    看动作显然不是第一次收东西。

    “兄弟啊,不是我不想让你进集市,只是没有证件就放你进去,老兄我这个工作就没有了哦。”

    收了林枫的东西,门卫说话的语气好上许多。

    “只不过吧,我能给你介绍一个好地方。”

    林枫按照门卫给的地址,最后来到一个县城角落的小集市。

    从门卫的口中得知,来小集市进行售卖的人,都是跟林枫一样没有证件跟证明的。

    而来小集市买东西的顾客,全部都是手上没有供应票的人。

    只能是说各取所需,不然要买的人买不到,要卖的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卖出去。

    搁哪个人身上都会非常难受。

    给管理员交了一毛钱的进场费用,林枫在集市里面得到一个临时摊位的一天使用权。

    将麻袋里面的东西拿出一部分,林枫便冲着前方人群吆喝了起来。

    “兔子肉、狼肉……都是正宗的山货,都快过来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