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国芯崛起:从香江到硅谷 > 第98章 法律文件的鏖战(2/4)
,并加入“尽创始人所知”(to the knowled of the founders)等限定语,同时争取更短的追诉时效和更明确的责任上限。双方律师就每一个陈述与保证的具体措辞,常常会反复拉锯数个回合。

    股东协议(shareholders" agreent, sha): 这份文件定义了融资完成后,新老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未来公司治理的基础。谈判的焦点包括:

    董事会构成与决策机制: 虽然ter sheet约定了巅峰资本拥有一个董事席位,但具体的董事提名权、罢免程序、董事会决策事项(哪些需要普通决议,哪些需要特别决议或投资人董事同意)都需要在sha中明确。赵晴鸢的目标是确保创始团队对董事会的实际控制力,同时给予投资人合理的监督权。

    信息权: 投资方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但具体到需要提供哪些财务报表、运营数据,提供的频率(月度?季度?),以及保密义务等,都需要详细约定。赵晴鸢既要满足投资人的合理需求,又要避免过度披露商业敏感信息,增加管理负担。

    股份转让限制: 为了保证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股权结构的清晰,sha通常会约定创始人和核心员工的股份锁定(lock-up)和转让限制(right of first refal - rofr, right of first offer - rofo, tag-along, drag-along等)。启明芯的律师需要确保这些条款既能满足投资人的要求,又不会过于僵化,影响未来可能的员工激励或战略调整。

    优先认购权(pre-eptive rights): 现有股东在公司后续融资时,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发行的股份,以避免股权被过度稀释。这个条款相对标准,争议不大。

    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anded & restated articles of asciation): 需要根据spa和sha的内容,对启明芯(及其可能的离岸控股公司)的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将投资人享有的优先权利(如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保护性条款等)正式写入公司的“宪法”。这部分工作技术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