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也要五颗中品灵石,也就是五千两银子。
一边是五十两,一边是五千两,选什么简直一目了然。
合欢宗那么远,傻子才会去。
阿狗被大佬掳走的事完全接受,这身体这么厉害,想比对方也舍不得一次采补干净吧?沦落到阶下囚怎么了,活的好,再听话点不就行了?比死了好。
最近的大宗门……
一年后,距离魏国数万里外的太虚宗就到了五年一次的广开收徒大典,届时天下所有不足十八的少年都可以前去一试,灵根实力靠前者就可以拜入宗门。
距离还是很远远,阿狗灵石不够,现在就应该出发,路上再想办法搞钱,应该不会太晚吧……?
阿狗转头进了成衣铺,换了套更普通,不引人瞩目的成衣出来,又买了些干粮。
他朝着南城区而去。
再踏入这片土地,阿狗整个人都已经不一样了,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只能被动挨打的无名小卒!
他要把那群乞丐暴打!
阿狗气势汹汹朝着那片他曾经长大的地方走去,进了依旧破旧的小院,给家人们磕了头。
“爷爷,柱子叔,木头,石头,馒头,窝头……这次,阿狗终于能帮你们报仇了!”
“我走了,日后,再来给你们风风光光迁坟!”
阿狗等这一天已经太久太久,他又朝着那片这些年来看过无数次,早在心里演练过无数次的地方。
时间静静来到了夜晚。
阿狗手提着街上顺来的刀,在那群乞丐常住的破巷子外等候,他的脸冰冷无比,手指因为紧紧握紧刀而毫无血色,隐隐在抖。
这一次,一定要……
巷子里,一群嘈杂的脚步声响起。
……
片刻后,阿狗捂住手臂上的伤朝外疯狂奔去。
身后一群壮年乞丐也快速朝他追来。
该死!
这里的乞丐头子何时竟换了个新人来做!还是修炼过的,虽然那人连炼气一阶都没到,可他的拳脚毕竟比阿狗这个毫无修炼痕迹过的强!
阿狗一个照面就被打了两拳踢了一脚,又被刀割伤手臂,勉强靠着高出一点的修为翻墙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