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刚开始听到这个案子,就感觉好像在哪儿看到过了。
彭继此人,还真是崇文人,他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有个称号,叫割蛋狂。他是建国以来第一悍匪,从九六年开始带着团伙在四个省流窜作案,反侦察能力特别强,每犯一案就会换一个地方,当时的各地案件信息不互通,所以都把他犯下的案子当作独立的案件,一直到九九年才被抓住。
被抓了之后,彭继还想利用法律漏洞逃过一劫,声称自己有精神疾病,拒不认罪,后来四省联合破案 ,出示了现场指纹、赃物照片和同伙供词,彭继见大势已去,才一步步承认自己的罪行,最终与团伙几人一同判死。
这个事儿当时上了新闻的,那时候胡中玥刚上初中,在家每天也会跟着老爸看新闻联播,一度还以有这样的老乡所不齿。
她还记得,新闻当时说彭继其实是豫南人,从小被拐卖到通吴县,买他的那家开始还不错,后来生了自己的孩子,对他很不好,甚至因为养不起那么多孩子把他撵了出去,所以他对通吴又爱又恨。每休整一段时间,就要从通吴重新开始一波……
她当时还感慨,幸亏她爸根正,吃了那么多苦都没变坏,反而一直坚守本心。
如果是彭继的话,真的要尽快行动了,趁着他才刚开始沾染人命,迅速抓住此人,不然后面不知道有多少家庭要遭殃。
……
胡中玥那个倒吸凉气的动作,让身边的人马上发现了她的异样。
张局长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无声问道:“不对劲?”
胡中玥点点头,指了指里面,示意再看看。
“警官,什么抢劫案啊,我可没做过!我这人胆小,最多就是到小卖部偷点儿小钱,买瓶酒喝,买支烟抽,入室抢劫,我可不敢!”
这厮表面假装镇定,心里却很慌:麻蛋,彭继不是说他专门研究过刑侦手段吗,当时头套、手套都戴的好好的,鞋码也是偏大的,每次他还弄出了一些其他事,说什么破坏现场,不留下生物痕迹的,搞的那么专业,怎么会被警察发现呢?
审讯室外,胡中玥用笔在本子上记录着:对方上半身僵直,右脚跟以2秒\/次的频率轻叩地面,心虚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