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有岗位,很快就能调回去了么,怎么就这么着急找个男人嫁去了?”
林嘉树好歹高中毕业,之前是个卫生员,能有工资饿不死,长得也俊。
可林春生那就是个地里刨食的,对即将要回城的谢佩芸来说,不仅完全没有助益,还算个拖累了。
一般人都想不通这个理啊。
但林嘉树却知道原因,无非是谢佩芸着急了。
她可以等,但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可等不了啊。
虽然大冬天穿得厚,不显怀,可知青点人多眼杂的,干点啥事都有人盯着,保不准哪天就露馅了呢?
所以她必须得尽快找个接盘侠,从知青点搬出去才行啊。
眼见林嘉树这边真的使不上劲了,她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找别的人了呗。
林春生就是眼下她最好的选择了。
林嘉树不在意道,“男未婚,女未嫁的,他们爱找谁就找谁呗,关我们啥事?”
“莫非他家要请我们吃席?那我倒是得考虑考虑了。”
林母本来还在琢磨谢佩芸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林嘉树一句“男未婚,女未嫁”突然让她福至心灵。
想到自家儿子好像一直没说过,他和谢佩芸闹掰的原因。
莫非是因为这个原因?
可要是真的话,按照林嘉树的性子,不该这么平静的啊,早就闹得人尽皆知了。
林母想不通,一边不断拿小眼神瞅林嘉树。
“妈,你有话就直说,不用这么瞅我的。”
林母一屁股挪过来,小声问道,“你跟我说,是不是那谢知青身上有问题?”
林嘉树眼角微微翘了一下,“怎么会这么说?”
林母拍着大腿道,“这女人急吼吼的嫁人,不都那样么?”
都是有身不由己的地方。
要么就是娘家着急要钱,收一笔彩礼给匆匆打发出去的,就像于文秀一样。
要么就是过不下去了,为了找个容身之地。
像这种的什么彩礼嫁妆的就不论了,直接屋一进,凑在一块就成家了,这种情况一般寡妇比较常见。
剩下的就只有一种了,那就是女人身上有毛病,趁事发前赶紧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