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科举制度的最基本的特点在于:取士不问家世,限制士家与孤寒竞进,严防考官营私,考生作弊,全凭经义、诗赋、策论取士,个人的知识才能,取代了门第血统,在科举考试中占了主导地位。
彼时的科举,主要有贡举、制举两种,另外还有“童子举”。贡举考试,须经解试、省试、殿试三种形式。
解试通过的考生称为“举子”或“贡生”,于当年冬季集中到京师,于次年春初参加“省试”。所谓“省试”是因就试尚书省而得名,实为礼部所主持。贡生到京后,要向礼部报到,写明家状、年龄、籍贯及参加科举次数,取得考试资格。
省试考官机构主要是礼部贡院,省试考官分内帘官和外帘官,内帘官主要有知贡举、同知贡举、参详官、点检试卷官、监试官等考官,外帘官主要有封弥官、誊录官、编排官、对读官、监门官、巡铺官等考官。
需要注意的是,宋代科举考官选任一般要求所选考官为科举出身,有较高的文学素养,如今科主考官刘安世便是熙宁六年进士,其文议论精警,栩栩有生气,象《八月十四夜月》诗“万古照临终忌满,一轮明彻岂须圆”,《双柏》“同志不渝均管鲍,清风特立若夷齐”,《扑满子》“多求唯恐心难满,扑破方知器易盈”,均为人所传诵。
省试权知贡举在北宋前期和中期主要以翰林学士充任,权同知贡举主要以知制诰充任,自哲宗朝始,知贡举、同知贡举主要以六部长贰充任。省试监试官一直以台谏官充任,封弥官多以台谏、三馆、三司等职位较高的官员充任。参详官主要以寺、监长官,六部诸司郎中、员外郎充任,点检试卷官以三馆秘阁官、学官充任。
另外,省试知贡举官具有负责命题的相关职责,在命题之前须参阅各地试题和往年试题,在考试过程中负责向考生解释试题,在考生入场之前编排考生座次,并向考生公布座位榜图等等职责。
另,四川地区的贡士不参加礼部试,而就近于“安抚制置司”的考试,因该试相当于省式,故称“类省试”。试毕,中选者可以直接参加殿试。
神宗以后,时而诗赋与经义并行而举,时而又罢诗赋,专用经义取士。考试分四场:第一场试本经,第二场试兼经,第三场试论一首,第四场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