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霸级别的人物,不管陪客户还是消遣的时候,总喜欢去自家的会馆ktv唱一唱。
这首歌都被他唱烂了。
所以他唱的时候很轻松很随意,也很投入。
听着那略带忧伤的旋律,还有那行云流水般的音符。
林佳欣直接就惊呆了。
这小子也太厉害了吧,以前的时候只觉得他是一个花心少年,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然是如此的有才华。
人长得帅就算了,英语那么好,功夫那么好,歌又唱的那么好,吉他弹的也很有水平。
看着在她面前摇摇摆摆,边弹边唱的孙浩,林嘉欣彻底被征服了。
可是她原本欢愉的面庞,突然间变得有些忧伤起来。
虽然她跟孙浩两个人真正接触没有几天。
但就是这几天,这个男孩已经完全把她给征服了。
用一句时尚的话说,这就是她心中的白马王子。
可是如果答应做他的女朋友,那么他的家人怎么办?
算了,顾不了这么多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怎么样?这首歌唱的好听吗?”
当林佳欣回过神来的时候,孙浩已经唱完了,弓着腰,站在她的面前,眼神温和柔情的看着她。
“很好听,只不过我从来没听过,这是谁的歌呀?”
“这是张……这是我的歌,我自己写的,叫吻别。”
孙浩向大脑中的张学友深深鞠一躬,大哥,对不起啊,暂时先借用一下。
“真的吗?你会谱曲啊?你还会填词?”
林佳欣不由自主的站起身来,眼神变得有些呆滞,呆滞中透露的全是崇拜。
“怎么说呢?我会填词,但我不会谱曲,不过有时候我就自弹自唱,所以……”
孙浩不敢再吹牛了,因为他真的不会谱曲。
“真厉害,不过我不明白为什么叫吻别呢?”
“你不喜欢呀,如果你不喜欢的话,那我就不用这首歌了,我有其他的歌曲,我还会唱其他的。”
重生之前,孙浩除了喜欢四大天王之外,还喜欢周华健林子祥许巍朴树等等歌星的歌曲。
而且他都能随口唱出几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