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楚,咋左前腿的筒骨就少了一根呢?难不成让隔壁卖牛肉的老张给顺走了?”那根胫骨干干净净,骨膜被刮得比他老婆精心敷了十层面膜的脸还光滑,髓腔里残留的血水在晨光里泛着珍珠般的光泽,法医老王一看,忍不住直拍大腿:“好家伙,这凶手剔骨的手艺,在屠宰场那都能评个八级技工了,比我还懂怎么把骨头上的肉剔得干干净净。”
外围调查组那边也有了新发现,摩的司机老陈一见到警察,就拍着胸脯,竹筒倒豆子似的把知道的全说了:“那孙子坐我车的时候,身上那股味儿啊,就跟我去年在垃圾场捡的死猪放了三天的味儿一模一样。”老陈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地比划着,“他跟我说去兴丰村找亲戚,结果呢,我在村口眼巴巴等了他两个小时,他空着手回来,袖口还沾着黑灰,跟刚从坟里爬出来似的。哦,对了,他耳朵后面有条疤,细长细长的,跟晒干的黄鳝似的,我当时瞅见那疤,心里就‘咯噔’一下,这模样,跟电视剧里演的杀人犯简直一模一样啊!”
嫌疑人落网的时候,正蹲在自家院子里优哉游哉地磨杀猪刀呢,面前摆着三口油腻腻、脏兮兮的不锈钢盆,盆里分门别类泡着各种内脏——肝、肾、胃整整齐齐码放着,旁边还放着本被翻得破破烂烂的《人体解剖学图谱》,书页间夹着他在天河屠宰场的工作证,仿佛在无声地宣告着他的“专业”。“张健,35 岁,有抢劫前科,出狱后就在天河屠宰场当分割工。”小李念着档案,眼睛扫了一眼院子里挂满的腊肉,突然感觉后背一阵发凉,那些腊肉在风里晃晃悠悠的,怎么看怎么像晾晒着的人体组织,“您这职业习惯可够特别的啊,杀人都搞专业对口,别人杀人顶多算个业余爱好,您倒好,直接把工作技能带回家发挥了?”
审讯室里,气氛压抑得像暴风雨来临前。张健直勾勾地盯着桌上那把寒光闪闪的杀猪刀,刀身映出他耳后的疤痕,那是五年前在监狱里,为了抢一碗红烧肉跟人干架留下的“纪念”。“杨某晴给我 30 万,让我撞死她老公。”张健终于开了口,声音沙哑暗沉,像块生锈的铁皮在粗糙的地面上拖行,“她说她老公知道她出轨了,要分走一半财产,整整八百万啊!我开着套牌车在路口守了三天,瞅准她老公过马路的时机,‘嗖’的一下就撞上去了——那男的当场就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