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想试试!
第二天大家伙儿早早地就起来了,因为要去打猎,得吃饱肚子才行,所以除了大碴子粥以外,这两天剩的肉菜也全部端上了桌。
没什么肉可以吃的年代,这几个大老爷们自然是吃得香,但宋轻雨却不习惯一早上吃油腻腻的肉,只喝了些粥,又吃了一个鸡蛋。
吃饱喝足之后,大家就穿戴整齐,去找村长了。
打猎挺冷的,必须裹得严实些,不然容易冻着了。
于风和王红武各自带了自己的枪。
部队的枪支和弹药都有严格的管控,但是于风的任务小队可以有一定的松动范围,而团长可以随身配枪,但除任务期间,子弹的领取和使用需要有报备和登记。
不过这枪他们也不一定用,只是作为备用武器带在身上,保险一些。
到底是打猎,万一遇到大型野兽,多一支枪就是多一点火力。
来福也跟着一块儿去,可把来福这小狗给高兴坏了。
它围着大家伙儿吐着舌头,一个劲儿地跑,尾巴摇得飞起。
兵哥哥们这几天围着这条小狗,教了小狗不少小本领,如今的来福已经是一只和兵哥哥们混在一起的威风小狗了。
小曹摸了摸来福的脑袋。
“走了来福,一起打猎去!”
“汪汪!”
于悦特意将宋轻雨打扮成一个可爱的棉服娃娃,裹得严严实实的。
“多穿些,山上很冷的!别冻坏了。”
宋轻雨很享受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对着于悦甜甜一笑。
“好!都听姐的!”
这笑再次落在于风的眼里,让于风有些愣了神。
宋轻雨的眉眼都是温柔的,和北方人有些硬朗的线条不同,她眉目细长,琥珀色的眼眸就像一湖江南春水,说话也总是那么轻声细语,柔软细腻。
于风赶紧收回了自己的视线,他不知道自己这种感情对不对,也不知道该不该表露自己的心意。
理智将他的思绪拉回,但是心跳却出卖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