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厉害?”

    “嗯,想死你了!”沈初棠像个粘人精一样抱得不撒手,脸都快贴到林声脖子里了。

    正亲热着,忽然从她身后传来一道熟悉又欠揍的声音。

    “行了啊,该抱的抱了,该放的放了。你抱我女朋友,是不是太久了点?”

    沈初棠一听到周晏之的声音,笑意立刻消失。

    回头一看,只见他穿了件骚得不行的花衬衫,顶着副墨镜,活像哪儿蹦出来的海边痞子。

    她当场翻了个白眼:“林姐,你听我一句劝,周晏之这人真的不行。趁你们还没扯证,换一个,不晚。”

    周晏之摘下墨镜,扬了扬眉:“我不行?像我这样只疼女朋友、言听计从、为爱低头的男人,打着灯笼你都找不到。”

    沈初棠翻了个更大的白眼:“……呸!”

    林声哭笑不得:“你们是上辈子结仇了吗?见面不是在互怼,就是在互掐。”

    “你是不知道啊,林姐!”沈初棠抱怨起来就没完,“有一次我陪他一起去找陆询,结果路上车抛锚了。你猜怎么着?这狗男人叫了辆摩托就自己走了,说什么赶演唱会!”

    林声一怔,笑着问:“哪场演唱会?”

    “我也记不清,应该是个特别小众的,叫什么来着……”沈初棠皱着眉努力回忆,“哦对,好像是lita?”

    她一说完,林声的笑顿时僵在脸上。

    她转头看向周晏之,眼神里多了一抹复杂。

    lita乐队,是她大学刚毕业那年和朋友组的乐队。

    因为没钱,只能租那种几十人的小场地。

    后来乐队解散,她为了生活转了行,从此再没提起过那段时光。

    她从未想过,周晏之会去看过。如果他在那时就认识了她,那他对她是情感上的喜欢?

    林声移开目光,神情一瞬微凉。

    她向来回避亲密,情感更是本能抗拒。若只是身体,她可以;可若是情绪被牵扯进来,她就不知道该如何下去了。

    周晏之察觉到了她的退缩,眼底一黯,笑意也淡了几分,随口扯了一句。

    “那天雨大,我确实没赶上。后来,我就去了酒吧,喝了点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