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年代的人类,不眠不休的走一天一夜,那都不是问题,别说走了,跑着急行军都可以,但是别的动物不行,会直接累死的,体温过高肌肉溶解,直接死掉。

    古代八百里加急,都是换马不换人,就是怕把马给累死,人骑在马背上,也不是轻松事,一个小学生都能把一只狗给溜死,这就是人类最大的优势。

    但汗出多了也有一个不好处,除了费水费盐之外,就是气味浓厚。

    一群散发着咸味的人类,在整个荒原中,那些野兽闻到了,哈喇子都哗哗流啊,就像人类在几百米开外,闻到刺激的火锅味道,馋的走不动道。

    所以人类更容易吸引来野兽,兵主他们的队伍自然就是这样了,而且因为他们没有带厚衣服,单薄的衣服,不能像厚重的皮子一样遮挡汗味,也不能用兽皮的腥臭味遮挡人味。

    那只大金虎,以前大概率是没有吃过人肉的,毕竟人肉虽然好吃,但是一个不小心,就容易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

    可是那只金虎自从吃掉过一个人之后,就再忘不了那个味道了,风中带来的人味,让它不由得一直跟着这些人类,想要伺机再抓一个人来吃吃。

    广袤的山林,野兽很多,但是像它这样的大型猎食者不多,毕竟一山不容二虎,体型硕大,战斗力极强的西伯利亚金渐层,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对手的,就是大狗熊见到了,也不敢招惹。

    这样的老虎,可以在雪地里敞着肚皮睡觉,丝毫不用担心,能够杀死一只成年东北虎的,也只有更大的东北虎了。

    不像华南虎,华南虎在东北虎面前当小弟都不算,而且华南虎曾经极其泛滥,就如同狼和豹一样。

    但是东北虎就一直没有泛滥过,只有说少和更少情况了,这样极端凶猛的野兽要是泛滥了,那一个森林不还得被吃绝种?

    不过兵主他们,也非常的害怕东北虎,他们没有东北的概念,所以叫做大金虎,体型大到让人害怕,速度快到你来不及反应,力量大到可以一巴掌就把人给拍死。

    别说这样的冷兵器时代了,就是热兵器时代,你要是拿的是汉阳造这类的杀伤力比较低的,或者准头比较低的猎枪,你要是第一枪没有打中的话,大概率是没有机会打第二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