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来说,答案当然是现成的:“这个好办,刑部专门设一个户籍部门,你们户部的那些人,就是主管户籍的,他们得工作内容就是很单一的,很固定的对吧,直接把他们整个部门给移过去,从户部变成刑部。
直属上司变成刑部,但是工作内容又不变,和刑部的一些工作交接更加方便了,每年的一些数据统计,让刑部来干就可以了,这一点,就这么解决了。
再就是执法权,刑部依旧不变,但是他们司法的部分,只能够把一些比较小的,轻微的犯罪交给他们处理,能够加快工作效率。
但是呢,比较重大的一些犯罪,就得专门拉一个部门出来,咱们就暂且叫它司法对吧,这个司法呢,只需要几个熟悉华夏法律的人在,用来主持日常工作,进行最后的决断。
但是审理的过程呢,我认为大多数人,都是可以参与的,官员,平民,只要是和罪犯没有关系的人,都可以参与,监督,提出自己的意见,维护法律的公平性,也暂且叫它陪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