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意义上的控股线。”
会议室里又是一阵讨论,各种比例被提出又被否决,大家七嘴八舌,但始终难以形成统一意见。
眼看讨论陷入僵局,郭局长终于发话了。
“我们现在需要明确的,不是一个具体的数字,而是一个谈判的底线。”
郭局长的目光扫过全场,
“黄朝那边不是傻子,而我们也要守住国家的利益,确保对项目的绝对控股权。
“现在大家研究出一个我们能够接受的最低条件,一个无论如何不能再退让的底线。这样我去谈判的时候心里才有谱。”
郭局长的话让大家重新聚焦。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会议室的烟灰缸满了又空,茶水续了一杯又一杯。
最终,一个经过反复权衡、被认为是兼顾了各方利益和原则的方案逐渐成型。
那就是文物局持有的股份绝对不能低于26,而且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拥有51的表决权。
只有这样,这家新公司在法律和事实上,才是一家说得过去的国有控股企业。
。。。。。。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
郭局不断往返于京都与唐平之间,与黄朝就夏都遗址的合作开发,进行了密集而艰苦的谈判。
正如古语所言,好事多磨。
黄朝几轮交锋下来,渐渐摸清了文物局方面能够接受的底线范围。
最终,在一场持续了近十个小时的马拉松式谈判后。
双方终于就组建新公司、夏都遗址的发掘保护、未来运营管理等一系列核心问题,达成了一致。
敲定了厚厚一摞,足有几十份的合作协议,期间叶知秋和公司律师团都掉了不少头发。
协议核心是文物局以资源和经营权入股,获得新公司26的股份。
而这26的股份,在公司章程中被赋予了51的表决权。
然而,具体的发掘、运营和日常管理权,则是由黄朝管理。
换句话说,就是文物局挂个名,让企业性质变成国企而已。
而黄朝这边,也直接将皇朝资本刚集资的4个亿,注入这家新公司作为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