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很是诚恳道:“他那转移的太彻底了,追加了两个公司,愣是查不到一点财产。”

    “你说这我能有什么办法,我是真的没办法了,只能先把他送进去。”

    周律师是真的很诚恳,虽然他确实给挖坑了,但是……但是对方自己跳进去的,他可没碰过一下,天地良心!

    这可是大家都看到的。

    孙依玲半天才反应过来,说真的,这种“意外”其实可以多来一点。

    虽然她不太清楚那位周律师费了多大劲,但她是知道的,单单起诉都不知道搞了多少次。

    结果到后面却没办法执行,为此查了不知道多少东西。

    现在那个实际控制人终于进去了,这消息听着都感觉爽!

    激动之后,孙依玲开口道:“周律师,那后面怎么办?”

    电话这边的周云道:“后面对方应该会联系你的,就是会把这个钱执行了,可能还会多给。”

    “至于要不要答应,你自己决定就行,如果钱够多,那答应也无所谓。”

    “他这情况,就算给了那也肯定会判实刑的,这个你可以放心。”

    本身就是要从重处罚的,到了这个时候,哪怕给了钱,哪怕拿到谅解书,那还是会判实刑。

    说白了,你这个行为太恶劣了,也就是之前赢了保险官司,不然孙依玲家的情况真的可能被债逼死。

    对方费尽了辛苦才终于赢了官司,结果依旧转移财产导致无法执行,这种行为必须严惩才行。

    而执行这个钱本身就是应该给的,所以说,其实你给不给这个钱都不影响你的罪名。

    你给了那是应该的,因为你就算不给,后面还是可以拿回来。

    所以必须得多给,拿到谅解书,才有可能少判点。

    因此周云的建议很简单,和之前一样,给的钱足够多,出个谅解书也无所谓。

    如果实在心里过不去,那就不给,让对方踏踏实实坐牢去。

    听着周云的建议,孙依玲开口道:“好的周律师,我知道了。”

    正准备挂电话呢,周云又说了起来:“还有一个事,进去的不单单是那个实际控制人,还有朗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