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奴在一旁,又是撕鸡腿,又是递水,伺候得十分周到。
林妩吃了个七八分饱后,才有空认真端详起马奴。
“你怎的又把脸给涂了?”她问:“为什么三王子脸上又没有?”
马奴低头,恭恭敬敬道:
“回公主,此乃喀什的信仰,名为神眷。马奴是卑贱的低等奴,面上涂色,以表诚心,方能受神的眷顾。王子大人是高等皇室,生来自带神眷,自然不需要日夜乞求。”
林妩若有所思:
“这么说来,你身上这么多纹身,也因为你是低等奴?”
马奴点点头。
林妩咋舌,还是大魏好,喀什这也太变态了吧。
但也不由得担心起来:
“既是如此,那你将三王子打了,岂不是……”
马奴看起来有些担忧,但还是强撑着笑容:
“我一时情急,也没想那么多……待回去跟三王子好好请罪,兴许他会原谅我吧……”
林妩并不觉得三王子会那么宽容,但喀什人看起来很忠诚,马奴亦是如此。
她想劝他别回去了,但也知根本说不用他。
沉默了一会儿,她只能说:
“咱们还是先离开这儿吧。”
然后拔下自己的发簪。
马奴眼中闪过警醒:
“这是……”
“这是开封府的信号弹。”林妩解释道:“只要发出去,便会有人来救我。”
马奴一听便皱起鼻子,迟疑道:
“开封府,不是大魏的缉凶部门么?万一他们是来抓你的……”
“不会。”林妩满脸笃定:“这是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