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者前往清军营帐,质问傅鼐。
傅鼐明白郑杠的心思,为安抚郑氏,维持安南的势力均衡,他向阮氏施压,要求阮氏割让部分领土给郑氏。阮福澍不敢违抗,只能无奈接受。
1738年三月初一。
顺化城外的营帐内布置得庄严肃穆,各方代表齐聚一堂,举行《顺化条约》签约仪式。这份条约共计六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赔偿条款:阮氏需向大清赔偿白银2000万两,分十年偿付,每年另按年息五分支付利息,赔款用于弥补因阮氏拒绝对大清贸易,给大清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此次战争损失。
二、租借条款:阮氏将岘港租借予大清,租期99年。租借期间,大清拥有对岘港周边10里的管辖权与驻军权。
三、贸易条款:阮氏需全面开放与大清的贸易往来,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的贸易壁垒。双方在指定口岸开展公平贸易,按双方商定税率征收关税。
四、口岸开放条款:阮氏开放岘港、会安、归仁、芽庄为通商口岸,允许大清商民自由出入、开展贸易活动,并提供相应的贸易便利与安全保障。
五、领土割让条款:阮氏割让紧邻郑氏领地的1500顷土地给郑氏,以弥补郑氏此次战争损失。
六、和平保障条款:各方承诺维持和平,不得擅自挑起战端。若一方违背条约,大清有权介入并采取相应措施 。
在众人的见证下,阮氏、郑氏代表与大清官员依次在《顺化条约》上签字、盖章。
至此,这场因贸易而起的战争,以大清的全面胜利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