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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个题目中,甲驾车已经把乙撞成了重伤,甲的逃匿行为如果真的成为现实,这种不作为是会导致重伤的乙的生命受到严重干的威胁的。这构成对乙的生命的严重不法侵害。
最后,丙的防卫行为只是导致甲轻伤,不属于‘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所以是符合必要性和相当性条件的,因此,并不过当。
所以,丙的防卫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
唐朝。
“这说了构成,有解读了不构成,将犯了罪的人精准的在律法的小笼子里框住,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丝!极好!”长孙无忌主持过律法的编纂,对于孟棠在这一题目中的精湛分析大为赞叹。
当然,最为惊叹的是孟棠身后的未来华国的朝廷的考量。
孟棠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后世的华国。尤其是这所作答的律法题目,直接反映出后世朝廷对律法人才的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