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时期,如果出了什么事,二把手基本成了背锅侠,明明辖区内真正的责任人是一把手,但却因为不是行政首长,便躲过了追责,这么做显然不公平。
如果说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那便是,按照法律规定,行政首长负行政责任,所以就要追责行政首长,一把手不是行政首长,所以就不用追责了。
这种唯心论的法律解释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既然是追责就要起到震慑作用,又要让人心服口服,如果不能做到这两点,还追什么责?做表面文章啊?
所以新时代到来后,这种追责法就不用了,只要出了什么事,一把手首当其冲,以前,不追究地方一把手既是甩锅,也是不敢担当的表现,是弱化组织领导的行为!
叶迅此时和马平亮讲,要撤就撤乡党委书记一把手,而不是把板子打在乡长的屁股上,叶迅的话让马平亮听了不高兴,打乡党委书记一把手的板子,不就是打他的板子吗?
“叶县长,这是政府的事嘛,要处理也只能处理乡长。”
马平亮的逻辑便是这样的,叶迅道:“虽然是政府的事,但事情是党委决定的,谁决定,谁就应当承担责任。”
马平亮被说没了话。
叶迅道:“我建议让李佩琴去山涧乡当党委书记,让李佩琴负责好征迁工作。”
看了看叶迅,马平亮寻思一下,说:“那就依你的吧,正好把几个缺职的乡镇领导班子给配齐了。”
马平亮与叶迅作了交易,除了李佩琴调到山涧乡当党委书记外,其他还有乡长的职位,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各安排了一名副主任下乡担任乡长。
如果是在叶迅刚来的时候,马平亮大概不会让叶迅有人事上的建议权,但现在他不得不尊重叶迅的存在,叶迅的势头越来越猛,他再不尊重,他自己的位子可能就不稳了。
曹仲达与王道安密谋半天,想让叶迅上当中计,从而让叶迅从齐口县滚蛋,结果叶迅亲自出马,搞定了山涧乡土地征迁的事,李佩琴又调到山涧乡担任党委书记,
县政府那边这次人事调整也有人上了位,叶迅不但毫发无损,而且还在县里头进一步稳固了地位,这让曹仲达和王道安等地方实力派认识到,想把叶迅从齐口县弄走是很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