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进城后的艳遇生活 > 第276章 录音(1/4)
    办公室内。

    我坐在转椅上,对坐的是一个中年胖子。

    这人是之前在高海一起做保健差点被抓的金正明。

    他听着我拷贝到手机的录音,面露难色。

    早上来到公司,我把李灵珊的内存卡里面的内容听了一遍,这竟然是之前在静夜酒吧两人被迫签下贷款合同时的录音。

    录音是原件,有十几小时长,从我跟李灵珊进到李逸尘安排的房间开始,到被迫签贷款完合同。

    刚听前面的时候。

    我也知道了那晚上李灵珊为什么那么主动了,无非就是想把两人做那些事的证据录下来。

    那晚没发生什么事,李灵珊没得逞。

    让我担心的是,在跟她同住的这段时间里,她到底有没有录音,甚至是录像。

    有的话,她是不是回去告诉李菲菲了。

    我没打电话去确认,要是李灵珊真的那样做,我也不会再去逃避。

    听完录音之后,我觉得有这证据,报警的话,这笔贷款的账可以撤销了,甚至能让顾拾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为了稳妥,于是就请了唯一一个认识,又不太熟的金正明来咨询。

    等金正明听完两遍录音,我给他递上一根芙蓉王,又帮忙点上才开口询问。

    “金律师,如果我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撤销那下被迫签下的贷款合同,这录音能做证据吗?”

    “谢谢林经理。”金正明把手搭在办公桌上,直摇头:“很难搞。”

    “这录音只能说明对方手里的欠条是由赌博产生的,这点在法律上欠款属于无效,但录音上没提及贷款合同的主要信息,法官并不会认为这些合同是当时别人胁迫签写的那些。”

    “另一家有提及到叫贷无忧公司的合同,无论是否是被胁迫签的,合同上的利息已经可以判定这是不合法的,打官司顶多让你归还本金,可你说了,对方有你的照片,就算打赢官司,也会吃亏。”

    虽然已经估计录音作为证据可能不足,但没想到作用这么小。

    我很不甘心。

    “如果我起诉对方非法拘禁呢?”

    “可以起诉,赢得几率还蛮大,不过我不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