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潇男点点头,这事是肯定的。
眼下是1959年底,正处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任何集体产业都得走组织程序,所谓的程序,大部分就情况下指的就是公社。
公社全称人民公社,是农村基层社会的主要组织形式,实行“政社合一”。
不过并不是每个村子都有公社,人民公社是区域性的行政经济单位,规模通常由多个自然村联合组成(一个公社下辖若干生产大队,大队再下辖生产队)。
例如一个公社可能包含10-20个村子,每个村子对应一个生产队或生产大队。
村子是公社的基层单元,但公社并非“每个村子都有”,而是多个村子共同隶属于一个公社。
只不过在叶潇男红星养猪场的“威力”加持下,如今西城区的公社基本形同虚设——公社里全是受叶潇男恩惠的人。
就拿建砖厂这事来说,只要他打个招呼,对方连想都不想就会批,走个过场而已。
但叶潇男做事向来滴水不漏:红叶饲料厂和红叶化肥厂除了在公社报备,他还特意去农业部备案。
毕竟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后续几年如果有人在这种事情上做文章,也是麻烦的很。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红叶饲料厂和红叶化肥厂,这两个厂子全都成了农业部直管的“正规军”,甚至有农业部下发的正式编制。
作为时代特色,这两个厂子的大部分收入农业部有权调配。
这种统一管理虽看似规范,却打击了个人积极性,毕竟干多干少都是死工资,这也是后来许多国企和工厂难以为继的原因。
好在农业部对红叶饲料厂和化肥厂的经济干预不多,只要求收入可用于西城建设,无需额外报备,这也算给叶潇男开了绿灯。
至于砖厂,它不属于农业部,而归工业部管,需要申请批文,但好消息是,工业部也算叶潇男的“娘家人”。
叶潇男人是上午踏入工业部大楼的,中午在机关食堂匆匆扒了两口饭,下午便攥着批文从楼里出来,两个字,顺利。
出来后的叶潇男迫不及待地往秦家村赶。
砖厂于他而言何止是经济来源,这分明是插进西城建设棋盘的一枚关键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