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一处废宅前,这里原本是暗鸦的地盘,暗鸦没了后,这里也成了空房。不时有外城区的人来这里搜刮,所以巡逻的卫兵只是看了一眼,就走了。
走在荒废的宅子里,一个浑身被黑色斗篷笼罩住的人突然靠近了他们,维特太太轻车熟路的跟这人对了暗号,随后他把他们引到了地下室的路口就走了。
艾普罗斯面色凝重,明显紧张了起来,他现在还记得自己在外城区的人设,一个在酒馆打工的热情善良的老实人。
“维特太太啊。”,他不自觉的压低声音,几乎整个人都恨不得贴到维特太太身上,“你不觉得这里的人有点奇怪吗,这个集会真的是会发东西的吗,不会把我们都卖了吧。”
“嗨,怕什么,说起奇怪是有点,可没那些帮派的人奇怪。”,维特太太自信的对他说,“至少他们不会突然拿把枪指着你。”
“哦。”,艾普罗斯没再出声,他像个跟屁虫一样紧跟在维特太太身后,维特太太也不意外,默许了他的行为。
地下室里有一条狭窄的通道,一次只能过一个人,通道的尽头有一个和刚才同样装束的人在前面发东西,论到艾普罗斯时,他发了三条长面包还有一件黑斗篷和一个白色的面具。
艾普罗斯看看那人又看看斗篷和面具,敢情还是统一服装啊,好的,现在他有两件黑斗篷了。
他披着斗篷,走到了人群中,这座藏在地下的宽大广场,放眼望去,全是黑漆漆的斗篷,艾普罗斯大概算了一下,他估计,大半外城区的人都在这里了。
有不少熟悉的人哪怕带了面具都能认的出来,他们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把整个大厅变得像集市一样吵。
也是,在外城区生活着的,抬头不见低头见,还真以为穿个斗篷就认不出来了啊。
这可不是个好现象。
必须得采取行动,不然那件事就会成为现实。命运给他展示的未来只是一种可能性,只要去做,一定可以避免那种情况的发生。
“叮铃——”
一阵铃声不合时宜的响起,一瞬间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齐齐抬头看向台上的男人。那男人穿了一身斗篷,不同的是,他光明正大的露出了脸,看上去是个很温和的男人。
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