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孙慕言知道那个人是谁,没有必要逼她。第三,孙慕言给了她两条路,要么去揭发那个人,要么去死。第四,孙慕言要挟她,如果她不去揭发,自己就去告发。于是,悲剧就发生了。所以我说那女人是‘以死相护’。”
吴三兵说:“哦,我明白了。你是说那女人确实是以死相护,但不是因为感情。”
刘副书记说:“不能说一点感情因素也没有,但主要因素不是感情,这一点对于我们判断那个人是谁很重要。”
吴三兵说:“那么,主要因素是什么?是利益?”
刘副书记说:“利益肯定有一点,但也不是主要的。”
吴三兵感觉有些迷茫。
刘副书记接着说:“主要因素是报答和托付。”
见吴三兵似乎不解,刘副书记补充道:“她实际是报答了两个人。一个是那个第三者,他让她得到了作为一个女人应该享受的东西,并且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以及后来的多次。在没遇到他之前,她大概还不知道作为女人竟有如此的快乐。所以,她不愿出卖这个人以求自己的苦恼人生。从利益的角度说,即使出卖了他,也不会再有人给她这样的快乐,孙慕言已经堵死了她的后路。既然出卖没有收获,那就不如不卖。”
吴三兵听得入迷,认为刘副书记分析得更为切合实际。
刘副书记接着说:“她报答的另一个人就是孙慕言。尽管她在录音中把孙慕言骂得很惨,但未必对他没有感情。两人是在农村从小一起长大的,相邻而居,虽经媒妁之言,但不能否定曾经热恋过。孙慕言入伍第一年就请假回农村和她结婚,说明那段感情很牢固。后来孙慕言又让她随军来到城市,改变了她的生活状态。随军前,他们有了女儿,这又是感情纽带。所以,在孙慕言的逼迫下,她没有坚持抗拒,毅然赴死,也算是报答了孙慕言的情分。当然,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女儿托付给孙慕言。估计她在答应自杀时,这是条件之一。至于她死后孙慕言是否践行诺言,她无从知晓,也无法约束,但这已是她能为女儿做的最后一件事。”
吴三兵说:“您的推断十分合理,但我还是不明白这对于我们判断那个人是谁有何重要性?”
刘副书记说:“她的录音中有这样一句话,